陽光紙業發布公告,張曉暉先生(張先生)及王澤風先生(王先生)各自因個人事務,已分別提呈辭任公司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,自2026年1月29日起生效。
繼張先生及王先生辭任后,董事會欣然宣布,陳東旭先生(陳先生)及李恒源先生(李先生)各自分別已獲委任為公司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,自2026年1月29日起生效。
自2026年1月29日起,張先生不再擔任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及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;陳先生獲委任為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及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;王先生不再擔任公司薪酬委員會主席、公司審核委員會成員及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;及李先生已獲委任為公司薪酬委員會主席、公司審核委員會成員及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。
公告顯示,陳東旭先生,55歲,擁有30多年管理及運營經驗。陳先生于1992年加入廈門建發工貿有限公司,其后于2003年獲晉升為廈門建發汽車有限公司的總經理,負責該公司汽車分部的管理及運營。于2013年,陳先生獲晉升為廈門建發股份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,負責該公司若干分部的管理及運營。于2020年8月至2025年5月,陳先生亦為廈門建發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。
自2026年1月29日起,陳先生擔任建發新勝漿紙有限公司的董事會主席、非執行董事、薪酬委員會成員、提名委員會成員以及授權代表。